刑法修正案九对贪污受贿的司法解释怎么还没出哪
刑法修正案九对贪污受贿的司法解释怎么还没出哪
凡事都得靠自己1回答 · 5845人浏览
最佳答案
baojiurun 答疑小能手 06-05 TA获得超过8103个赞
数额巨大标准为5万元以上,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
刑法修正案九于2018年8月29日公布,自2018年11月实施,针对受贿罪,此次刑法修正案加大了其刑罚,首次将“终身监禁”并到受贿罪刑罚中,同时,对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特别重大损失的,保留使用死刑。
刑法修正案九对受贿罪拟三挡刑罚
本次刑法修改对贪污受贿犯罪则相应规定三档刑罚,即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情节较重,数额巨大或者情节严重,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同时新法对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特别重大损失的,保留使用死刑。
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终身监禁”
在原刑法第383条中增加一款规定,对犯贪污、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刑法修正案九修改后对受贿罪的规定:
第三百八十四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五条【对犯受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八十二条【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刑法修正案九于2018年8月29日公布,自2018年11月实施,针对受贿罪,此次刑法修正案加大了其刑罚,首次将“终身监禁”并到受贿罪刑罚中,同时,对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特别重大损失的,保留使用死刑。
刑法修正案九对受贿罪拟三挡刑罚
本次刑法修改对贪污受贿犯罪则相应规定三档刑罚,即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情节较重,数额巨大或者情节严重,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同时新法对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特别重大损失的,保留使用死刑。
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终身监禁”
在原刑法第383条中增加一款规定,对犯贪污、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刑法修正案九修改后对受贿罪的规定:
第三百八十四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五条【对犯受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八十二条【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service@bkw.cn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推荐视频
- 38
秘书资格考试证书怎么补办?:秘书资格考试证书怎么补办?补办时需提交以下资料:(一)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二)大一寸免冠白底光面无花边相片1张;(三)登载证书遗失声明的报纸(须属国家认可公开发行)。登报纸内容必须包含以下内容:姓名,证书编号,级别,职业工种,声明遗失。
834播放2020-06-12 - 86
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都有什么?: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都有什么?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行政责任包括 1.行政处罚: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行政拘留;其他行政处罚。2.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刑事责任包括 1.主刑: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2.附加刑:罚金;
921播放2020-05-25
刑九受贿司法解释对贪污罪的判决
cenyongyuan·2019-12-07刑法修正案九贪污罪量刑标准的司法解释什么时候出台
censunu·2019-12-07新刑法修正案九受贿罪司法解释何时出台
banmianmu·2019-06-18新刑法修正案九关于贪污罪的司法解释何时出台
bianshanlu·2019-06-18刑法修正案九,关于贪污数额的司法解释出来了吗
aihuokang·2019-06-18最高人民法院对刑法修正案九贪污罪量刑的司法解释
bengzhapou·2019-05-14关于刑法修正案九贪污受贿罪司法解释最新消息。
bingzhuarou·2019-05-14刑法修正案九贪污罪量刑标准的司法解释什么时候出台
bankundao·2018-12-20刑九受贿司法解释对贪污罪的判决
aojuangao·2018-12-20刑法修正案九中贪污的最新的司法解释
cakuntiao·2018-06-20
广东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什么时候报名?
chaniuduan·2021-03-27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没有面试啊 ?
baonoushen·2021-03-27贵州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哪些报名条件?
beihua·2021-03-27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一般要考些什么内容?
chaniuduan·2021-03-27贵州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哪报名?
cenpahou·2021-03-27哪些情况不能报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cegunbian·2021-03-27贵州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怎么查成绩?
binpengchuang·2021-03-27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怎么分类的?
baoxiazao·2021-03-27贵州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什么时候报名?
chaituowai·2021-03-27司法考试多少分可以算通过?
chanchouzen·2021-03-27
重庆2021法考主观题考试成绩查询安排
帮考网校·2022-01-06贵州2021法考主观题考试成绩查询安排
帮考网校·2022-01-06安徽2021法考主观题考试成绩查询安排
帮考网校·2022-01-06山东2021法考主观题考试成绩查询安排
帮考网校·2022-01-06新疆2021法考主观题考试成绩查询安排
帮考网校·2022-01-06山西2021法考主观题考试成绩查询安排
帮考网校·2022-01-06宁夏2021法考主观题考试成绩查询安排
帮考网校·2022-01-07江西2021法考主观题考试成绩查询安排
帮考网校·2022-01-07辽宁2021法考主观题考试成绩查询安排
帮考网校·2022-01-07甘肃2021法考主观题考试成绩查询安排
帮考网校·2022-01-07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什么做题方法?
chaniuduan·2021-03-26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试时间是什么时候?
bangzuiwan·2021-03-26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哪些报名条件?
caoeqia·2021-03-26备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什么要素呢?
chanzhaping·2021-03-26法律专业有关的资格考试有哪些?
chaniuduan·2021-03-262021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是什么?
chanpengpu·2021-03-26什么是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chaniuduan·2021-03-26法律职业考试有哪些新规定?
chaniuduan·2021-03-26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备考准则有哪些?
anengmen·2021-03-26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怎么轻松复习呢?
chaniuduan·2021-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