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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伙伴们,全国都在打抗击疫情的阻击战,新一轮的房产估价师考试即将来临,因为国家的政策是一直在调整的,所以对于已经考过的老考生而言,可能最担心的就是取得房产估价师证书如何注册的问题?以及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注册?这些问题确实非常关键,接下来由帮考网给各位同学解开心中的疑问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一)经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者,应当自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三个月内(开始时间由证签发之日起开始计算)注册。
(二)房地产估价师的注册管理机构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部门(下面简称注册机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管理初审机构是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为(下面简称注册初审机构)。
(三)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人员,逾期未申请(在执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未申请初始注册)的或者虽经申请但未通过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部门获准注册的,其注册资格自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起可保留二年(开始时间由证签发之日起开始计算)。在资格考试合格证签发之日起二年内申请注册的,经审核部门审批符合注册要求的,准予注册。超过资格保留期限(考试合格证签发之日起二年)再申请注册的,需达到继续教育标准,并参加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或者其指定的机构组织的估价业务培训的,方可准予注册。
(四)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附:中国《民法总则》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并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认定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申请人受过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开始计算五年内不再予以申请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的资格;
(3)申请人在房地产价格评估或者相关业务中犯有错误受行政处罚或者被撤职等一系列恶劣行为以上行政处分,自处罚、处分决定之日起两年内不再予以申请注册的资格;
(4)申请人因犯错被吊销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并且受到过相应行政处罚的,自处罚决定之日起五年内不再予以注册资格;
(5)申请人目前不在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内执业或者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内执业的,不予注册;
(6)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它情形。
(五)申请房地产估价师需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1)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申请表(注册申请表中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2)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必须要求原件,该证件自签发之日起超过二年的,应当附参加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或者其指定的机构组织的估价业务培训的证明材料和达到继续教育标准的证明材料;
(3)申请人在房地产价格评估或者相关业务中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4)所在单位推荐意见及单位考核合格证明。
由此可见,早申请早方便,如果大家辛辛苦苦考过了房产估价师,尽量在2年内抓紧时间申请注册,就可以免除参加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或者其指定的机构组织的估价业务培训的证明材料和达到继续教育标准的证明材料了。以上就是帮考网给大家带来满足房产估价师的注册条件,同学们一定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和要求去操作,才能顺利注册。后续请大家继续关注帮考网,我们将分享更多的考试资讯给广大考生,欢迎广大考生关注帮考网资讯。
房产估价师证书最长多久可以领取?:房产估价师证书最长多久可以领取?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文件精神,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回收销毁。建议考生考后密切关注领取通知,及时领取证书。
房地产估价师什么时候可以领取证书?:房地产估价师什么时候可以领取证书?由于各考区的考务安排不同,有的考区实行考后审核,有的考区报名人数较少,所以各地证书下发的时间并不完全相同,同学们应随时关注自己省份的相关信息。
房地产估价师申请注销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房地产估价师申请注销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一)《房地产估价师注销注册申请表》;(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原件;(三)因以下原因申请注销注册的:1. 死亡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3. 受到刑事处罚的;需提供死亡证明、法院的判决书或有关单位提请注销的报告。
2020-06-01
202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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