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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已经结束了一段时间,根据各地新冠病毒疫情防控的要求,有部分考生未能参加到考试。辽宁鞍山考区的小伙伴注意了,财政局发布了一则公告,针对此部分学员可以办理考试报名费用退还,赶快和帮考网来看看具体内容吧!
关于转发辽宁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部分考生因疫情影响未能参加考试后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已经结束。由于5月14日我省个别地区突发新冠肺炎疫情,部分考生未能按时参加考试,为切实保障考生利益,按照省厅《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部分考生因疫情影响未能参加考试后续工作的通知》(辽财办发函【2021】8号)文件精神,鞍山市财政局决定对因疫情管控原因未能参加鞍山考区考试的考生给予退费处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受理范围及条件
范围:成功报考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高级职称鞍山考区考试,并成功打印准考证的考生。
条件:有重点管控区域旅居史的考生,因集中隔离或隔离期不满 14 天,按防疫要求不能参加考试的。
二、受理所需材料
需提供一下申请材料:
1.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考试当天,未解除隔离或者需要隔离的证明材料(解除隔离证明、行程凭证、住宿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疫情期间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证明材料(行程凭证、住宿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2021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退费申请表》见附件。
三、受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受理地点:鞍山市财政局206房间
咨询电话:0412-2230887
四、受理时限
从即日起至8月20日止,逾期不申请的视为主动放弃。
附件:
1.《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部分考生因疫情影响未能参加考试后续工作的通知》辽财办发函【2021】8号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小伙伴们赶快看一下自己是否符合退费要求,记得在规定时间内尽快提交资料申请办理。关注帮考网,考试资讯一手掌握。
原文链接:http://czj.anshan.gov.cn/html/CZJ/202107/01626938464155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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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未记账可做下月凭证吗?:本月未记账可做下月凭证吗?本月未记账的凭证,可以放在下个月做记账凭证。填制凭证时注意修改凭证日期,做完记账凭证之后才可以做会计账簿和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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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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