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消防工程师
报考指南考试报名成绩查询准考证视频知识

重置密码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注册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当前位置: 首页一级消防工程师案例分析专业知识正文
气体灭火设施检测与验收案例分析
帮考网校2020-04-03 18:31
气体灭火设施检测与验收案例分析

气体灭火系统主要用在不适于设置水灭火系统等其他灭火系统的环境中,比如计算机机房、重要的图书馆档案馆、移动通信基站UPS室、电池室、一般的柴油发电机房等。今天帮考网要说的是有关气体灭火设施检测与验收案例分析内容,考生们快来围观呀!

(一)系统工作原理

1.系统组成

2.控制流程

气体灭火系统控制流程图

3.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4.4.2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直接连接火灾探测器时,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的自动控制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由同一防护区域内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一只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或防护区外的紧急启动信号,作为系统的联动触发信号,探测器的组合宜采用感烟火灾探测器和感温火灾探测器,各类探测器应按本规范第6.2节的规定分别计算保护面积。

2.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在接收到满足联动逻辑关系的首个联动触发信号后,应启动设置在该防护区内的火灾声光警报器,且联动触发信号应为任一防护区域内设置的感烟火灾探测器、其他类型火灾探测器或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首次报警信号;在接收到第二个联动触发信号后,应发出联动控制信号,且联动触发信号应为同一防护区域内与首次报警的火灾探测器或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相邻的感温火灾探测器、火焰探测器或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

3.联动控制信号应包括下列内容:

1)关闭防护区域的送(排)风机及送(排)风阀门:

2)停止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及关闭设置在该防护区域的电动防火阀;

3)联动控制防护区域开口封闭装置的启动,包括关闭防护区域的门、窗;

4)启动气体灭火装置、泡沫灭火装置,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可设定不大于30s的延迟喷射时间。

4.平时无人工作的防护区,可设置为无延迟的喷射,应在接收到满足联动逻辑关系的首个联动触发信号后按本条第3款规定执行除启动气体灭火装置、泡沫灭火装置外的联动控制;在接收到第二个联动触发信号后,应启动气体灭火装置、泡沫灭火装置。

5.气体灭火防护区出口外上方应设置表示气体喷洒的火灾声光警报器,指示气体释放的声信号应与该保护对象中设置的火灾声警报器的声信号有明显区别。启动气体灭火装置、泡沫灭火装置的同时,应启动设置在防护区入口处表示气体喷洒的火灾声光警报器;组合分配系统应首先开启相应防护区域的选择阀,然后启动气体灭火装置、泡沫灭火装置。

(二)系统设计要求

1)系统设计的一般规定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

3.1.4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防护区采用组合分配系统时,一个组合分配系统所保护的防护区不应超过8个。

3.1.5组合分配系统的灭火剂储存量,应按储存量最大的防护区确定。

3.1.6灭火系统的灭火剂储存量,应为防护区的灭火设计用量、储存容器内的灭火剂剩余量和管网内的灭火剂剩余量之和。

3.1.7灭火系统的储存装置72小时内不能重新充装恢复工作的,应按系统原储存量的100%设置备用量。

3.1.8灭火系统的设计温度,应采用20℃

3.1.9同一集流管上的储存容器,其规格、充压压力和充装量应相同。

3.1.10同一防护区,当设计两套或三套管网时,集流管可分别设置,系统启动装置必须共用。各管网上喷头流量均应按同一灭火设计浓度、同一喷放时间进行设计。

3.1.11管网上不应采用四通管件进行分流。

3.1.12喷头的保护高度和保护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最大保护高度不宜大于6.5m

2最小保护高度不应小于0.3m

3喷头安装高度小于1.5m时,保护半径不宜大于4.5m

4喷头安装高度不小于1.5m时,保护半径不应大于7.5m

3.1.13喷头宜贴近防护区顶面安装,距顶面的最大距离不宜大于0.5m

3.1.14一个防护区设置的预制灭火系统,其装置数量不宜超过10台。

3.1.15同一防护区内的预制灭火系统装置多于1台时,必须能同时启动,其动作响应时差不得大于2s

2)防护区的设置要求

3.2.4防护区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防护区宜以单个封闭空间划分;同一区间的吊顶层和地板下需同时保护时,可合为一个防护区;

②采用管网灭火系统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800m²,且容积不宜大于3600m³

③采用预制灭火系统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500m²,且容积不宜大于1600m³

3.2.5防护区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均不宜低于0.5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宜低于0.25h

3.2.6防护区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不宜低于1200Pa

3.2.7防护区应设置泄压口,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泄压口应位于防护区净高的2/3以上。

3.2.8防护区设置的泄压口,宜设在外墙上。泄压口面积按相应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定计算。

3.2.9喷放灭火剂前,防护区内除泄压口外的开口应能自行关闭。

3.2.10防护区的最低环境温度不应低于-10℃

3)七氟丙烷灭火系统

3.3.2固体表面火灾的灭火浓度为5.8%,规范附录中未列出的,应经试验确定。

3.3.3图书、档案、票据和文物资料库等防护区,灭火设计浓度宜采用10%

3.3.4油浸变压器室、带油开关的配电室和自备发电机房等防护区,灭火设计浓度宜采用9%

3.3.5通讯机房和电子计算机房等防护区,灭火设计浓度宜采用8%

(三)系统组件设置

1)储存装置

4.1.1储存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网灭火系统的储存装置宜设在专用储瓶间内。储瓶间宜靠近防护区,并应符合建筑物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有关规定及有关压力容器存放的规定,且应有直接通向室外或疏散走道的出口。储瓶间和设置预制灭火系统的防护区的环境温度应为-10℃~50℃

2)储存装置的布置,应便于操作、维修及避免阳光照射。操作面距墙面或两操作面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0m,且不应小于储存容器外径的1.5倍。

4.1.2储存容器、驱动气体储瓶的设计与使用应符合国家现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及《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

4.1.3储存装置的储存容器与其它组件的公称工作压力,不应小于在最高环境温度下所承受的工作压力。

4.1.4在储存容器或容器阀上,应设安全泄压装置和压力表。组合分配系统的集流管,应设安全泄压装置。安全泄压装置的动作压力,应符合相应气体灭火系统的设计规定。

4.1.5在通向每个防护区的灭火系统主管道上,应设压力讯号器或流量讯号器。

2)选择阀

组合分配系统中的每个防护区应设置控制灭火剂流向的选择阀,其公称直径应与该防护区灭火系统的主管道公称直径相等。

3)喷头

4.1.7喷头应有型号、规格的永久性标识。设置在有粉尘、油雾等防护区的喷头,应有防护装置。

4.1.8喷头的布置应满足喷放后气体灭火剂在防护区内均匀分布的要求。当保护对象属可燃液体时,喷头射流方向不应朝向液体表面。

4)管道

4.1.9管道及管道附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输送气体灭火剂的管道应采用无缝钢管。

②输送气体灭火剂的管道安装在腐蚀性较大的环境里,宜采用不锈钢管。

③输送启动气体的管道,宜采用铜管。
④管道的连接,当公称直径小于或等于80mm时,宜采用螺纹连接;大于80mm时,宜采用法兰连接。钢制管道附件应内外防腐处理,防腐处理宜采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方式。使用在腐蚀性较大的环境里,应采用不锈钢的管道附件。

(四)操作与控制

5.0.1采用气体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其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的规定,并应选用灵敏度级别高的火灾探测器。

5.0.2管网灭火系统应设自动控制、手动控制和机械应急操作三种启动方式。预制灭火系统应设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两种启动方式。

5.0.3采用自动控制启动方式时,根据人员安全撤离防护区的需要,应有不大于30s的可控延迟喷射;对于平时无人工作的防护区,可设置为无延迟的喷射。

5.0.4灭火设计浓度或实际使用浓度大于无毒性反应浓度(NOAEL浓度)的防护区和采用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应设手动与自动控制的转换装置。当人员进入防护区时,应能将灭火系统转换为手动控制方式;当人员离开时,应能恢复为自动控制方式。防护区内外应设手动、自动控制状态的显示装置。

5.0.5自动控制装置应在接到两个独立的火灾信号后才能启动。手动控制装置和手动与自动转换装置应设在防护区疏散出口的门外便于操作的地方,安装高度为中心点距地面1.5m。机械应急操作装置应设在储瓶间内或防护区疏散出口门外便于操作的地方。

5.0.6气体灭火系统的操作与控制,应包括对开口封闭装置、通风机械和防火阀等设备的联动操作与控制。

5.0.7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场所,各防护区灭火控制系统的有关信息,应传送给消防控制室。

5.0.8气体灭火系统的电源,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采用气动力源时,应保证系统操作和控制需要的压力和气量。

5.0.9组合分配系统启动时,选择阀应在容器阀开启前或同时打开。

(五)安全要求

6.0.1防护区应有保证人员在30s内疏散完毕的通道和出口。

6.0.2防护区内的疏散通道及出口,应设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防护区内应设火灾声报警器,必要时,可增设闪光报警器。防护区的入口处应设火灾声、光报警器和灭火剂喷放指示灯,以及防护区采用的相应气体灭火系统的永久性标志牌。灭火剂喷放指示灯信号,应保持到防护区通风换气后,以手动方式解除。

6.0.3防护区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能自行关闭;用于疏散的门必须能从防护区内打开。

6.0.4灭火后的防护区应通风换气,地下防护区和无窗或设固定窗扇的地上防护区,应设置机械排风装置,排风口宜设在防护区的下部并应直通室外。通信机房、电子计算机房等场所的通风换气次数应不少于每小时5次。

6.0.5储瓶间的门应向外开启,储瓶间内应设应急照明;储瓶间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地下储瓶间应设机械排风装置,排风口应设在下部,可通过排风管排出室外。

6.0.6经过有爆炸危险和变电、配电场所的管网、以及布设在以上场所的金属箱体等,应设防静电接地。

6.0.7有人工作防护区的灭火设计浓度或实际使用浓度,不应大于有毒性反应浓度(LOAEL浓度),该值应符合本规范附录G的规定。

6.0.8防护区内设置的预制灭火系统的充压压力不应大于2.5MPa

6.0.9灭火系统的手动控制与应急操作应有防止误操作的警示显示与措施。

6.0.11设有气体灭火系统的场所,宜配置空气呼吸器。

(六)系统组件安装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

1)灭火剂储存装置的安装

5.2.2灭火剂储存装置安装后,泄压装置的泄压方向不应朝向操作面。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安全阀应通过专用的泄压管接到室外。

5.2.5储存容器宜涂红色油漆,正面应标明设计规定的灭火剂名称和储存容器的编号。

5.2.7集流管上的泄压装置的泄压方向不应朝向操作面。

5.2.8连接储存容器与集流管间的单向阀的流向指示箭头应指向介质流动方向。

5.2.10集流管外表面宜涂红色油漆。

2)选择阀及信号反馈装置的安装

5.3.1选择阀操作手柄应安装在操作面一侧,当安装高度超过1.7m时应采取便于操作的措施。

5.3.2采用螺纹连接的选择阀,其与管网连接处宜采用活接。

5.3.3选择阀的流向指示箭头应指向介质流动方向。

5.3.4选择阀上应设置标明防护区或保护对象名称或编号的永久性标志牌,并应便于观察。

3)阀驱动装置的安装

5.4.2安装以重力式机械驱动装置时,应保证重物在下落行程中无阻挡,其下落行程应保证驱动所需距离,且不得小于25mm

5.4.6气动驱动装置的管道安装后应做气压严密性试验,并合格。

4)灭火剂输送管道的安装

5.5.2管道穿过墙壁、楼板处应安装套管。套管公称直径比管道公称直径至少应大2级,穿墙套管长度应与墙厚相等,穿楼板套管长度应高出地板50mm。管道与套管间的空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填塞密实。当管道穿越建筑物的变形缝时,应设置柔性管段。

5.5.3管道支、吊架的安装,管道末端应采用防晃支架固定,支架与末端喷嘴间的距离不应大于500mm。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50mm的主干管道,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至少应各安装1个防晃支架,当穿过建筑物楼层时,每层应设1个防晃支架。当水平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

5.5.4灭火剂输送管道安装完毕后,应进行强度试验和气压严密性试验,并合格。

5)喷嘴的安装

5.6.1安装喷嘴时应按设计要求逐个核对其型号、规格及喷孔方向。

5.6.2安装在吊顶下的不带装饰罩的喷嘴,其连接管管端螺纹不应露出吊顶;安装在吊顶下的带装饰罩的喷嘴,其装饰罩应紧贴吊顶。

6)控制组件的安装

5.8.2设置在防护区处的手动、自动转换开关应安装在防护区入口便于操作的部位,安装高度为中心点距地(楼)面1.5m

5.8.3手动启动、停止按钮应安装在防护区入口便于操作的部位,安装高度为中心点距地(楼)面1.5m;防护区的声光报警装置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安装牢固,不得倾斜。

5.8.4气体喷放指示灯宜安装在防护区入口的正上方。

(七)系统调试

6.2.1调试时,应对所有防护区或保护对象按本规范第E.2节的规定进行系统手动、自动模拟启动试验,并应合格。

6.2.2调试时,应对所有防护区或保护对象按本规范第E.3节的规定进行模拟喷气试验,并应合格。

E.2模拟启动试验方法

E.2.1手动模拟启动试验可按下述方法进行:

按下手动启动按钮,观察相关动作信号及联动设备动作是否正常(如发出声、光报警,启动输出端的负载响应,关闭通风空调、防火阀等)。

人工使压力信号反馈装置动作,观察相关防护区门外的气体喷放指示灯是否正常。

E.2.2自动模拟启动试验可按下述方法进行:

1.将灭火控制器的启动输出端与灭火系统相应防护区驱动装置连接。驱动装置应与阀门的动作机构脱离。也可以用1个启动电压、电流与驱动装置的启动电压、电流相同的负载代替。

2.人工模拟火警使防护区内任意一个火灾探测器动作,观察单一火警信号输出后,相关报警设备动作是否正常(如警铃、蜂鸣器发出报警声等)。

3.人工模拟火警使该防护区内另一个火灾探测器动作,观察复合火警信号输出后,相关动作信号及联动设备动作是否正常(如发出声、光报警,启动输出端的负载,关闭通风空调、防火阀等)。

E.2.3模拟启动试验结果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延迟时间与设定时间相符,响应时间满足要求;

2.有关声、光报警信号正确;

3.联动设备动作正确;

4.驱动装置动作可靠。

E.3模拟喷气试验方法

E.3.1模拟喷气试验的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及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应采用其充装的灭火剂进行模拟喷气试验。试验采用的储存容器数应为选定试验的防护区或保护对象设计用量所需容器总数的5%,且不得少于1个。

2.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应采用二氧化碳灭火剂进行模拟喷气试验。试验应选定输送管道最长的防护区或保护对象进行,喷放量应不小于设计用量的10%

3.卤代烷灭火系统模拟喷气试验不应采用卤代烷灭火剂,宜采用氮气,也可采用压缩空气。氮气或压缩空气储存容器与被试验的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用的灭火剂储存容器的结构、型号、规格应相同,连接与控制方式应一致,氮气或压缩空气的充装压力按设计要求执行。氮气或压缩空气储存容器数不应少于灭火剂储存容器数的20%,且不得少于一个。

4.模拟喷气试验宜采用自动启动方式。

E.3.2模拟喷气试验结果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延迟时间与设定时间相符,响应时间满足要求。

2.有关声、光报警信号正确。

3.有关控制阀门工作正常。

4.信号反馈装置动作后,气体防护区门外的气体喷放指示灯应工作正常。

5.储存容器间内的设备和对应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的灭火剂输送管道无明显晃动和机械性损坏。

6.试验气体能喷入被试防护区内或保护对象上,且应能从每个喷嘴喷出。

虽然消防考试难度较大,但是既然决定要参加考试,那么方法总比困难多。学习案例之前,先要打好基础,学好实务和综合,再去结合实际案例进行练习,定能事半功倍。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service@bkw.cn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消防考试百宝箱离考试时间211天
学习资料免费领取
免费领取全套备考资料
测一测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免费测试,不要错过机会
提交
互动交流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热门资料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免费为您解答,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给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班主任联系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